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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少数九问|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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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叫Purpl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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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少数九问|Part 1

Baclground Photo by Pawel Czerwinski on Unsplash

**Q &A 01 **

生理性别 (sex) 和

社会性别 (gender)

分别是什么?

生理性别 一般通过 ** 性染色体种类和性征 ** 来定义。

** 性染色体 ** 通常男性为XY,女性为XX。也有性染色体数目异常者(如有多个X或多个Y),及性染色体结构异常,或染色体上控制性别的基因表达异常的。

** 性征 ** 包括 第一性征 (生殖系统)和 第二性征 (胡须、喉结、乳房等),主要由性染色体来控制,但性征的表现亦 ** 不一定与性染色体种类相吻合 ** 。

生理性别虽然是“生来如此”,却 ** 并非固定不变 ** ,而是可以通过后天 改变第二性征来部分地改变 的。因此,生理性别绝不仅仅是男女之别,它与社会性别一样多元。随着技术的发展, ** 二元对立正经受越来越大的挑战 ** 。看过《攻壳机动队》的读者想必会想到这件事:如果对身体的改造已经深刻到足以颠覆生理本质的程度,那么划分男女还有意义吗?

** 社会性别 ** ,首先是围绕着生理性别(主要指男女)展开的一整套 ** 文化含义、符号和规训 ** ,以及基于这些规训的一系列 ** 表演仪式 ** 。比方说,虽然读者诸君与笔者素昧平生,彼此也一无所知,但当笔者写出“我是男的”这句话时,读者脑海中便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个男子的形象(显然,该形象并非只有生殖器或染色体),进而对他的衣着打扮(不穿裙子)、待人接物的方式(例如,强势且执着)和扮演的角色(例如,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丈夫或父亲)有了想象——这个形象,就是构成“社会性别”的具体图式,而“日常行为”“扮演角色”,就是在执行这一套规训的表演仪式。(btw,其实笔者是“女的” :P)

社会性别,还可以指一个人的 ** 性别认同 ** 。这里说的认同,既有 ** 社会对这个人的认同 ** ,也有这个人的 ** 自我认同 ** 。它们都是在执行表演仪式的过程之中不断生成的。两种认同有时是不一致的,但每个人选择自己性别认同的权利应该被尊重。另外,生理性别和一个人自我认同的社会性别也可能不一致,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可能自我认同为跨性别者或者流性人,等等。

Photo by Sharon McCutcheon on Unsplash

**Q &A 02 **

** 为什么说 **

** “性别和性取向都是流动的”? **

从这里开始,为了说话方便,若无特殊说明,性别都指自我认同的社会性别,性取向指一个人感受到性吸引的对象(通常指该对象的社会性别)。

性别与性取向都是流动的,这是酷儿理论的中心观点之一。酷儿理论来源于后结构主义,它反对传统的二元性别观,认为 ** 社会性别认同和性取向都不是“天然”的,而是不断地形成于社会和文化过程中 ** 。

这首先要从 ** 生理层面 ** 来理解。目前的生理学研究倾向于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的相互作用中不断生成的,性取向也并非非此即彼,而是一个连续谱。对于具体的个人而言,存在这样的可能:后天因素压制了“不正常”的性吸引,从而使得这个人成为(不自觉的)“强制的”异性恋(即只对异性感受性吸引)。

在生理层面之外,如Q&A01中所言,社会性别/性取向本身是 ** 在表演仪式中不断地生成 ** 的,本不存在先验的、作为本质的“性别”和“性取向”;表演仪式规定本身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也是随着人们的实践活动而不断变动的。 既成的规训会基于外生殖器的形态,对表演仪式作出规定,进而区分出不同群体,并对女性、不够“男人”的男人、不够“女人”的女人,对与异性恋专偶婚姻制度不符的一切行为模式,进行阻碍或镇压。

所以无论是自认“正常的”异性恋,还是声称“不可改变的”男女同性恋, ** 这些身份都只是一副沉重的枷锁 ** 。一旦清楚了这一点,我们有什么必要用这套二元理论的枷锁切割真实的性、情欲和互动关系呢?喜爱一个人,又为何要被这二元的枷锁束缚呢?

酷儿理论所做的,正是粉碎这些枷锁,批评静态身份观念,而代之以流动变化的性与性别观。性别身份认同不是二元的也不是静止的,而是流动的, ** 只有在某个情境下或某个局部的性别/性向认同,而不存在固定不变的身份 ** 。因此,流动也就不言自明了。

Photo by Pawel Czerwinski on Unsplash

**Q &A 03 **

“性少数”一词 该如何理解?

“性少数”和“性多数”是一对相对且互补的概念。凡是性别、性向、性偏好等方面和社会通常规定的“性多数”(即Q&A01中提到的规训)不同的人即是“性少数”。 “性多数”的概念很好理解,生活中常见的异性恋男女就是“性多数”。而同性恋者、双性恋者、无性恋、跨性别者、异装者……等就属于“性少数”。

“性少数”和“性多数”的概念是 ** 社会规训构建出来的范畴 ** ,他们不应有道德地位高下的区分,有的只是群体大小的不同;无论群体大小,这终究只是 ** 个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 。“性少数”因其与“多数”不符,被建构成威胁社会根基的群体,因而不被大众了解,经常遭到好奇的窥探,甚至恶意的臆测(比如“同/双性恋者滥交”的刻板印象)。但是,“性少数”只是代表这个群体的一个无关紧要的记号, ** 在这个“标签”底下,是一个个有着不同生活的实在的个人 ** 。

Photo by Delia Giandeini on 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