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诚佳 | 法学院赴台湾暑期实践支队×purple分享会
本文目录
10月10日
法学院“多元诚佳”2017年赴台暑假实践支队
与purple共同举办了实践成果分享会
“多元诚佳”支队于今年暑假前往台湾
立足于对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的观察
探讨同志权利的法律保障
如何在社会运动中推进
“多元诚佳”支队介绍
1. 支队概况
· 成员:10名法学院一年级本科生
· 关键词:台湾,社会运动,宪法审查、性别平等,新型婚姻权利
2.支队关注问题
· 性少数者社群在台湾发展状况如何?
· 近一年来的立法运动经历了哪些阶段?
· 倡议新型婚姻权利的团体如何形成?反对者如何形成?双方辩论的焦点是什么?
· 议题参与各方提出的方案是什么?保护力度如何?公众反应如何?
· 在同性婚姻权利保障的议题上,立法进程与司法实践有何关联?“释宪”之后,同性婚姻议题将如何发展?
· 性别平等议题与同性婚姻的关系如何?台湾的性别平等观念的建立路径是怎样的?
3.主要调研成果
· 实践报告《在社会运动中推动权利的法律保障——基于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的一个观察 》
· “多元诚佳”公众号:12篇推送,6篇视频日记

分享会由朱行健同学主讲,主要分为四部分,分别介绍了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发展脉络、在台十日遇到的同志团体、台湾同志平权的法律保障以及反同团体与同志平权的阻碍。
Part1:性别概念的扩张与政治机会的发生 ——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发展脉络
1.立法运动中的社会事件简表
2016年10月16日,同志台大法籍讲师毕安生自杀,引起社会对同志平权议题关注。
10月31日,第14届台湾同志游行举行,参与人数创下新高。
11月8日,民法修正草案(婚姻平权草案)在立法院通过一读,法案进入司法与法制委员会。
2017年2月,大法官会议决定受理2015年提出的同婚释宪案。
3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召开宪法法庭,就申请人祁家威及台北市政府同性婚姻释宪案,进行言词辩论。
5月24日,司法院秘书长公布大法官释字第 748 号文,宣布现行民法没有保障同志婚姻违宪,立法机关应于两年内给予同志婚姻权利保障。
目前,立法工作正处于行政院性别平等委员会主持新法案起草的阶段。
2. 立法运动的推动因素
社会事件的推动因素不容小觑,毕安生事件为整个运动提供了政治机会,随之而来的台湾同志游行立法院排案审查、立法院一读送出委员会则彰显了成熟的社群、不断发声的社团的意义。 性别平等概念扩张、宪法对于人权的保障以及宪法审查机制则进一步推动了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受理同婚“释宪”案件,宪法法庭举行言辞辩论,并由司法院最终裁定民法违宪 。
3.两性平等教育的发展
推动两性平等教育,最早起于1988年(台湾1987台湾解严),妇女新知举办“全国民间教育会议”时,针对国小、国中教科书检视其中的性别歧视。
1993年,女性学学会(女学会)成立,集中火力批判大学军护课程性别角色的刻板分工,进一步要求废除军护课程,并呼吁高中的家政与工艺课程,应该开放让男、女学生自由选修。
1996年彭婉如遇害、1997年白晓燕遇害、2000年叶永志事件均使社会大众关注到女性的人身安全问题及学校性别平等教育的缺乏以及相关立法的不足。
由于彭婉如案的影响,立法院于1997年1月快速通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其中第八条规定,中小学每学年必须实施至少四小时的相关教育,“两性平等教育”包含其中。至此,两性平等教育取得初步的法源基础。
1997年3月,教育部成立“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督促各大学及县市教育局推动校园两性平等教育。
2004《性别平等教育法》出台。
4.妇运与同运的汇合:对抗传统性别框架与去类型化的共同诉求
同性恋者不仅遭受传统父权语境的霸凌,在整个二元性别分类的论述中都是“少数”群体,这使其面临相较于女性更不利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
同志平权运动借助女权主义的批判理论进行发展。两者都处于弱势而面临歧视,都意图对抗传统性别框架、去类型化。破除性别概念的刻板印象是两者协力往前走的共同着力点。
“在谈草案情节之前,先阐明为什么要谈是‘多元成家’而不是‘同性婚姻’。这要回到伴侣盟成立的脉络,伴侣盟曾经并不只有同志运动的部分,它其实由很多各个来自不同的性别团体和个人的集结,包括跨性别、同志的和妇女运动的。像妇女运动的部分对婚姻就有很多的批判……”
——节选自与陈惠馨教授的访谈

Part2:以活跃社群为根基 ——在台十日遇到的同志团体
分享会的第二部分,支队同学给大家分享了在台湾期间接触到的几个同志团体:
妇女新知: “解严”后最早登记的妇女团体,专长于法律层面,结合了妇女运动与同志平权
伴侣盟:脱胎自“新知”,专长于法律层面,社团的发展离不开秘书长与理事长伴侣二人的奋斗
同家会:始于女同志妈妈们的小组,关注同志家庭的权益
热线:最早建立的同志团体,专注心理咨询和校园性平教育,青年志工规模很大
同志游行联盟:脱胎于“热线”,每年10月同志大游行的组织者
婚姻平权,基本人权:2016年底通过社交网站建立的平权宣传团体
Part3: 多元成家法案的三驾马车 ——台湾同志平权的法律保障
分享会的第三部分,支队介绍了台湾方面同志平权的法律保障,并介绍了多元成家法案中的“三驾马车”——同性婚姻、伴侣制度以及家庭制度。
所谓同性婚姻,就是指同志享有和异性恋者一样的婚姻权利。但在法律层面,同性婚姻还存在一些争论,比如收养子女的权利以及婚生推定(涉及亲子权利)的适用。
伴侣制度则是一种松散的契约关系,用以保障同居伴侣的权利。
家庭制度则为所有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多人提供法律保障。
由于“三驾马车”在其他方面的适用性,残障人士互助团体、年长者互助团体等社会福利团体亦表示关注。
Part4: 反对的声音 ——反同团体与同志平权的阻碍
分享会的最后,大家了解了一下当前台湾存在的同志平权的阻碍,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以宗教为背景的保守观念以及政治现实
1. 以宗教为背景的保守观念
· 对传统家庭观念的捍卫——“家庭价值主流化”
· 对校园性别平等教育的警惕——“反不当性平教材”、“家长会施压教育局、县市议会”
· 从公共政策制定的视角理解同志权利——难以摆脱的繁殖功能导向
2. 政治现实:政党、金主、选举
· 中青代政治人物态度相对开明
· 政治人物对同婚看法不完全以政党划分
· 执政党态度暧昧
· 2018年的地方“九合一”选举,民进党面临考验
· 长老教会在政治层面影响巨大
Q&A
分享部分结束以后,同学们还有很多问题想和支队同学交流,后文是问答环节的简要整理。
Q1 为什么立法运动能在台湾发生,大陆却没有发生?与台湾相比大陆缺少的究竟是哪些条件呢?
A1 最重要的是台湾具有成熟的社群、更宽广的性别平等概念以及法律制度上的因素(比如大陆缺乏宪法审查机制),此外还有政治机会、社团发声、社会观念进步等等因素。伴随着互联网发展,大陆相关社群活力相对大大提高,但是还没有进入立法的过程。同时大陆NGO发展相当艰难,面临着众多压力和不可抗衡因素。
Q2 性别议题的斗争有没有加剧台湾社会分裂?
A2 这是一个世代议题,分裂是存在的,年长者和年轻人观念就有很大区别。立法院内,立委们关于《婚姻平权草案》的发言争锋相对算是一种,立法院外的、街头的各种剧烈冲突也是一种体现。社群外的人难以产生情感共鸣,民众实际上处于一个中间地带,是需要一个声音来让大家信服,比如法律、教育等等。这些都能对公众意识产生很大的影响。
Q3 台湾中青年好像对这事比较宽容,为什么?觉得台湾应该比大陆更加看重“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年人。
A3 中青代更多指向政治人物。其实是相对宽容。青年比较开明,中年往往态度暧昧。也有不少团体认为中年立法者偏保守。比如即使是在“释宪”之后,是立专法还是修法这个问题上,就有社群内部的分化,其中就有一部分中年学者的观点被指责相对保守。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就中年人一代,
Q4 不同社群之间(反对者与支持者)如何对话交流?
A4 不同团体之间其实很难交流的,根本价值不认同,认为对方意见毫无建设性,无法和平有效谈话。所以他们更多是在政治上角逐,争取民众支持,但是这就已经是比较冲突的场面了。团体与团体难以交流,不过团体与民众交流互动更有效。即使是所谓偏远地区民众,往往也只是缺乏资讯,对事情不够了解,而不一定就是明确保守反对。
Q5 为什么大部分反同组织都是有宗教背景的?宗教对法律制定有多少影响。
A5 因为宗教界有钱,能够提供大量支持。在反同组织中,就有人许多专职这方面工作的。直接来说,宗教对法律影响不大。其实宗教是先影响信众从而影响立法委员们。因为对政党来说,选票是重要利益。
Q6 在立法运动中,有其他社群参与其中,台湾社群是否有很好的交互性?
A6 没有。即使价值取向一致的社群,在具体行动中参与程度还是很低。比如婚姻平权,可能其他社群就是挂个彩虹旗表示支持。
Q7 大法官“释宪”时的投票,是否代表各自利益?
A7 15个大法官,1个回避,其他都是赞成票通过,这说明大法官们基本意见一致。肯定是有政治压力的,但是这个不是来自于政党、来自于总统,而是来至于社会。比如大法官们选择受理“释宪”的时间,就很值得玩味。
